苗栗縣102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第2次甄選簡章
一、報名資訊
(一)預填報名時間:102年12月16日 - 12月25日,報名網址。
(二)報名日期:102年12月28日(星期六)。
(三)報名地點:苗栗縣苗栗市文華國民小學,一律採現場報名。
二、甄試資訊
(一)甄試日期:103年1月11日(星期六)
(二)甄試地點:苗栗縣苗栗市文華國民小學
(三)錄取名額:正取4名(視出缺情況,增加錄取名額)
三、甄試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2.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各款規定情事。
(二)報名資格: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0條、第21條、第57條規定,並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四、放榜日期:103年1月13日(星期一)
五、簡章下載
註:因報名資料程式為ASP,請使用IE瀏覽系統填報,不支援Google Chrome,謝謝。
【原文轉自:苗栗縣幼稚教育網 / 學前科江義宗】
最新招考資訊
目前分類:教職考試/教保員招考簡章 (9)
- Dec 18 Wed 2013 17:09
苗栗縣102學年度第2次公幼教保員甄選
- Dec 18 Wed 2013 11:41
基隆市102學年度第2學期公幼教保員聯合甄選
基隆市102學年度第2學期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簡章公告於本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告,請自行下載。
一、報名資訊
(一)報名日期:103年1月1日(星期三) 9:00 - 16:00。
(二)報名地點:基隆市七堵國小,採現場親自或委託他人持委託書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三)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2.具備資格及訓練辦法第3條各款資格之一者:
(1)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或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3)高中(職)學校畢業,於資格及訓練辦法施行前(93年12月23日),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纇、丙纇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資格及訓練辦法施行日起10年內,得遴用為教保人員。
(4)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取得該教保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
3.具備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7條「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視同本辦法之專業人員」資格者。
二、甄選資訊
(一)甄選日期:
1.初試:103年1月11日(星期六)
2.口試:103年1月19日(星期日)
(二)甄選地點:基隆市七堵國小
(三)錄取名額:正取4名,備取8名
(四)筆試科目:
1.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2.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三、甄選簡章
【原文轉自: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 學前科鄧璦純】
- Dec 12 Thu 2013 15:16
臺北市102學年度第2學期公幼教保員甄選
臺北市102學年度第2學期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簡章
一、報名時間:102年12月28日 (星期六) 9:00 - 15:00,請親至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報名及繳費(通訊報名恕不予受理)。
二、考試資訊:
(一)初試日期:103年1月11日(星期六)
(二)口試日期:103年1月25日(星期六)
(三)考試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國民小學
三、甄選方式:
(一)筆試(選擇題)
1.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2.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二)口試
1.幼兒教保專業知能與素養
2.幼兒教保相關法令及規定
3.幼兒教保經驗與個人生涯規劃
4.人際關係與溝通協調
5.其他
四、報名資格
(一)具備100年6月29日公布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3條各款資格之一者:
1.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或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3.高中(職)學校畢業,於本辦法施行前(93年12月23日),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教保人員。
4.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取得該教保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
(二)具備100年6月29日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7條「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視同本辦法之專業人員」資格者。
(三)符合報名資格一之應屆畢業生(專科以上)報考本項考試,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其暫准報名之規定如下:
1.請填具所附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切結書(如附件1),並於該切結書貼附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憑審查。
2.畢業證書繕印之畢業日期須在103年1月31日前,始符合於應考資格規定。
3.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者,其畢業(學位)證書影本,應考人應於1月31日前至報到學校繳驗。未依限繳驗或繳驗之證書經審查不合格者,其所繳報名費不得申請退費,如有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甄試簡章請至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下載
- May 31 Thu 2012 10:41
臺中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簡章
壹、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2.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之情事者。
二、公立幼兒園教保員報名資格(應符合下列各項之一):
1.具備幼稚園教師資格。
2.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6條規定,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前已取得教保人員資格,且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之日在職之現職人員。
3.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之日未在職,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
4.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3條、第27條,有關教保人員資格之規定者。
貳、初試、複試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初試:
1.報名時間:101.06.11-06.15(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2.考試時間:101.07.01
二、複試:
1.報名時間:101.07.04-07.05(採現場報名或委託報名)
2.考試時間:101.07.07
參、甄選名額:
一、公告時間:暫訂於101.06.13(三)下午16 時。
二、公告地點:
1.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tc.edu.tw/)。
2.臺中市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系統(網址:http://ec.tc.edu.tw)。
肆、甄選地點:
一、初試:臺中市立西苑高級中學(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西苑路268號)
二、複試:臺中市北屯區四張犁國民小學(地址:臺中市北屯區后庄路910號)
三、初試試場開放察看時間:101.06.30(六)下午14時至16時。
四、複試試場開放察看時間:101.07.06(五)下午17時至18時30分。
五、如因報名人數過多或意外因素,增闢或變更考場學校及試場位置時,請留意最新消息公告或洽下列承辦學校:
1.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tc.edu.tw)
2.臺中市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系統(網址:http://ec.tc.edu.tw)
3.初試:臺中市北屯區北屯國民小學(電話:04-22332110)
4.複試:臺中市西屯區大鵬國民小學(電話:04-22914655)
伍、甄選方式:
一、初試:採筆試方式進行,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尚未過期之有效駕照、貼有照片之健保卡、具照片之護照)正本入場參加考試,試場規則如附錄一。
二、考科及命題內涵:
1.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 2.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
(1)2-6歲幼兒生理動作、認知及社會情緒發展。 (2)幼兒教育概論、幼兒保育概論。 (3)幼兒健康與安全防護、幼兒行為輔導、親職教育。 (4)幼兒教保行政與法令。 |
(1)課程設計與教學理論。 (2)幼兒教保模式。 (3)幼兒園班級經營。 (4)幼兒園教保教材與教法。 (5)幼兒園環境規劃。 |
三、題型:選擇題50題,單選題4選1,採電腦閱卷,請攜帶2B鉛筆應試。
四、複試:
1.考生應攜帶准考證(核蓋複試報名完成章)及國民身分證(或尚未過期之有效駕照、貼有照片之健保卡、具照片之護照)正本入場參加考試。
2.試教採題庫抽題,試教前15分鐘抽籤決定試教單元,單元主題如下。試教時間均為10分鐘,不得附教案,應試者除了試教承辦單位所準備之資料或主題外,不得攜帶任何物品進場。
抽籤號碼 | 單元主題 | 抽籤號碼 | 單元主題 |
1 | 美麗的花和草 | 5 | 好吃的水果 |
2 | 我長大了 | 6 | 我和我的好朋友 |
3 | 男生女生 | 7 | 各行各業 |
4 | 大家來運動 | 8 | 省電小撇步 |
3.試教現場,逾排定時間未到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4.參加複試之考生,於進入試場時,請先將准考證交予工作人員核蓋「參與複試證明章」。
陸、甄選錄取方式:
一、初試:
1.成績計算:以2考科原始分數計算及呈現。
2.初試錄取人數:按全市甄選名額2.5倍人數錄取參加複試。
3.如初試最低錄取分數多人同分時,得增額錄取。
二、複試:複試成績以原始分數計算及呈現。
三、錄取總成績計算標準:筆試成績佔50%,試教成績佔50%,合計以100 分為滿分。
四、最後確定錄取名單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告之甄選名額,按照總成績高低依序排列決定,並得視需要備取若干名(其備取名額由臺中市101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會訂定)。
五、甄選總成績相同時,依「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成績較高者依序錄取,若「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成績相同時,則以「幼兒教保活動設計」成績較高者依序錄取,若筆試2考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臺中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會公開抽籤決定之。
柒、簡章下載:
- May 30 Wed 2012 12:35
彰化縣101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簡章
二、報名資格:
(1)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2)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非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並修畢幼兒教育、幼兒保育輔系或學分學程。
(3)前兩項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輔系及學分學程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6條:本法施行前已取得教保人員資格,且於本法施行之日在職之現職人員。
4.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7條第1項:本辦法施行(93年12月23日)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視同本辦法之專業人員。
一、甄選分兩階段辦理:
二、初試(筆試):
三、複試(教學演示):
(二)幼兒教保活動設計:命題範圍如下,
3.幼兒園班級經營。
二、複試(教學演示)
- May 30 Wed 2012 10:59
澎湖縣101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簡章
壹、報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頇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各款情事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報考:
一、具備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3條各款資格之一者:
二、具備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7條「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視同本辦法之專業人員」資格者。
貳、錄取名額:
契約進用人員(教保員)正取7 名及備取4名
參、甄選方式
一、甄選分兩階段辦理:
二、初試(筆試):
三、複試(教學演示):
肆、初試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間:自101年6月7日(星期四)至6月8日(星期五)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30分截止,考生應親自或委託報名。
三、報名地點:澎湖縣馬公市中興國小人事室曾雅鳳小姐(第1棟1樓)。
伍、考試科目:
一、初試(筆試):採4選1選擇題題型,每科出題50題,滿分皆為100分。
(二)幼兒教保活動設計:命題範圍如下,
3.幼兒園班級經營。
二、複試(教學演示)
- May 29 Tue 2012 17:59
苗栗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簡章
壹、報考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規定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3條或第27條規定,並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貳、報名時間、地點:
一、現場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101年6月9日(星期六),09:00至12:00。
(二)報名地點:苗栗縣苗栗市啟文國小活動中心【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啟賢街61號】。(網址:http://www.chiw.mlc.edu.tw)
二、各相關公告網站:
(一)苗栗縣幼稚教育網站(網址:http://www.kid.mlc.edu.tw)。
(二)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網站(網址:http://www.mlc.edu.tw)。
(三) 苗栗縣苗栗市文華國民小學(網址:http://www.whes.mlc.edu.tw)。
參、甄選方式:
一、 筆試:皆採選擇題型。(考兩科: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二、 口試
三、 試教:教學演示。
肆、考試日期、地點、考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一) 考試日期:
1.筆試:101年7月1日(星期日),請參閱准考證上之試程表。
2.口試及試教:101年7月1日(星期日),請參閱准考證上之試程表。
(二) 考試地點:試區預定設置於苗栗縣苗栗市文華國民小學【地址:苗栗市文山里正發路133號】
1. 視報名人數設置試區,101年6月30日(星期六)。相關資訊將公告於苗栗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各公告網站。
2. 試場配置圖於應試前一日(101年6月30日,星期六)09:00,於文華國民小學正門口公告。
(三)考試科目及成績計算方式:
1、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採選擇題型各科50題,(評分標準為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50%、幼兒教保活動設計50%),電腦閱卷,限使用2B鉛筆作答,劃記不清楚致電腦無法判讀者,不予計分。
2、口試佔百分之30%。
3、試教佔百分之30%。(評分標準為1.教學內容30%,2.教學創意與技巧40%,3.教學者儀態15%,4.多元教學運用15%)
4、以上任一科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5、口試及試教以T分數計算成績,公式如下:T=50+10Z。
伍、簡章下載:
- May 29 Tue 2012 11:58
花蓮縣101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聯合甄選簡章
壹、報考資格:
一、具備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3條各款資格之一者:
(一)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或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三)高中(職)學校畢業,於本辦法施行前(93年12月23日),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教保人員。
(四)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取得該教保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
二、具備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7條「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視同本辦法之專業人員」資格者。
三、符合報名資格(一)應屆畢業生(專科以上)報考本項考試,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其暫准報名之規定如下:
(一)請填具所附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切結書(如附件1),並於該切結書貼附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憑審查。
(二)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者,其畢業(學位)證書影本,應考人至遲應於7月31日(郵戳為憑)前繳驗。
(三)未依限繳驗或繳驗之證書經審查不合格者,其所繳報名費不得申請退費,如有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畢業證書繕印之畢業日期須在101年7月31日前,始符合於應考資格規定。
貳、錄取名額:
名額於101年6月1日下班前公告於花蓮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試網站 http://exame.hlc.tw/)。
參、甄選方式
一、初試:筆試。考試科目及範圍如下:
(一)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1.2~6 歲幼兒生理動作、認知及社會情緒發展;2.幼兒教育概論、幼兒保育概論; 3.幼兒健康與安全防護、幼兒行為輔導、親職教育; 4.幼兒教保行政與法令。
(二)幼兒教保活動設計:1.課程設計與教學理論;2.幼兒教保模式;3.幼兒園班級經營;4.幼兒園教保教材與教法;5.幼兒園環境規劃。
二、複試:
(一)考生應攜帶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IC卡)正本及初試准考證入場參加考試。
(二)教學演示:教學演示15 分鐘(教學內容佔30%、教學技巧及創意佔40%、儀態與表達佔30%。),進入試場即開始計時,含教具準備及佈置時間。
(三)教學演示範圍:試教範圍自選,自備教案一式五份及教具(不得檢附自傳或其他資料),試教教具及器材如投影機、筆電…等,請自備,試教時無學生,需用器材請自行準備,考場不予提供。
(四)教學演示順位依初試時的准考證號碼由小到大排序。
肆、初試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線上報名時間:自101年6月4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01年6月1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至花蓮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網站(http://exame.hlc.edu.tw/)登錄報名, 並列印繳費單(以鐳射印表機列印)。
伍、複試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與資格審查: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檢具委託書,附件5),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間:101年7月7-8日(星期六、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
三、報名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民小學【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宜昌一街45號、電話:8541723】
陸、甄試時間、地點及考試科目:
一、考試時間:
(一)初試:101年7月1日(星期日)
(二)複試:101年7月14日(星期六)
二、考試地點:
(一)初試: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公園路40號,電話:(03)8323924】,本府將視報名人數多寡決定是否增闢初試試場,相關資訊請參閱花蓮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網站(http://exame.hlc.edu.tw/)。
(二)複試: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民小學【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宜昌村宜昌一街45號,電話:(03)8541723】。
柒、簡章下載:
花蓮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簡章.pdf
- May 24 Thu 2012 11:48
臺東縣101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簡章
壹、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籍者。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各款情形者。
二、報名資格:
●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訓練辦法第3條規定:
(一)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保相關院系所位程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幼兒園教師育學程或取得保人員專業訓練結證書者。
(三)高中職學校畢業,於本辦法施行前已修兒童福利專人員訓練實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教保人員。
(四)普通考試、相當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等以上用資者。
●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訓練辦法第27條規定:
(五)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視同本辦法專業。
三、如有不符甄選資格條件而隱匿實情者,經查證屬逕予註銷錄取;其已聘任者,予以解聘,並須繳回已領之薪資;如係現職人員將通知其服務單位。
貳、甄選名額:
一、正式教保員 86 名,備取若干名,其餘列冊為代理缺候用 。
二、確定錄取名額於初試報名日前公告於:
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boe.ttct.edu.tw/
臺東縣幼托整合資訊網:http://dyna.boe.ttct.edu.tw/kid
參、簡章下載: 臺東縣101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簡章
肆、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
一、初試:
(一)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二)線上報名時間:自101年6月11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01年6月20 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逕至臺東縣101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系統網站登錄報名(網址另行公布 ),並下載列印繳費單(請以鐳射印表機列)。
(三)繳交報名費:101年6月11日起至101年6月21日止。
1. 報名費:新臺幣800元整。
2. 繳費方式:自行到郵局臨櫃款。
(四)列印准考證:自完成繳費次日上午10時起至101年6月22 日(星期五)下午3時止,開放列印准考證,完成放列印准考證,完成放列印准考證,完成線上報名手續;既經繳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
二、複試: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或委託與資格審查,通訊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間:101年7月5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至下午5時。
(三)報名地點:臺東縣臺東市馬蘭國民小學。地址:台東市新社三街6號,電話:089 -229437
(四)繳費方式:至報名現場新臺幣 600 元整(既經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五)審查證件:親自或委託他人(需持書、受及國民身分)攜帶下列證件接受審查,正本驗訖當場發還僅持影印明概不理。
伍、甄選方式、 時間及地點:
一、 甄選分兩階段辦理:
(一)初試:採筆試方式辦理。
(二)複試:採口試及教學演示方式辦理 。
二、初試(筆):
(一)日期:101年7月1日(星期日)上午8時40分起預備。
(二)甄選地點:臺東縣立新生國民中學。地址:台東市新生路641巷64號,電話:(089)229121
陸、考試科目:
時間 | 第一節 | 第二節 |
考試科目 | 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 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
備註 | 採測驗題型,以電腦閱卷評分 ;每類學科滿分皆為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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